《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修订立法 开展专题研讨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正加快推进《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工作,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两次考察云南的重要指示精神,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确定的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落到实处,为全省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土地管理方面的法律保障。
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规定》,在省《条例》修订立法工作中充分听取法律专家的意见,提高立法质量,使省《条例》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更能体现云南特色。
召开专题调研会 法律专家有话说
2月25日,为加快推进省《条例》修订工作,省《条例》修订起草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题研讨会,与法律专家面对面,针对《条例》修订工作的合法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深入研讨,昆明理工大学杨世龙教授、郑晓琴教授、罗薇副教授针对从立法指导思想、修订重点难点、回应关切及工作方法等方面提出了切实可行的立法意见建议。
明确立法指导思想
专家认为:遵循上位法确定的原则,突出合法性要求是省《条例》修订必须明确的根本。省《条例》修订必须充分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建设思想,贯彻落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体现《土地管理法》和《实施条例》确定的原则和要求。地方法规的起草出台,要遵守上位法律法规,关切群众、关注基层,解决土地管理实际问题。
关注重点难点问题
专家归纳:明确自然资源部门与农业、林草部门在土地管理中的职能职责划分,确权登记涉及的问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内涵及外延的处理、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监管、宅基地改革与管理,以及省《条例》修订条文内容的设置与取舍、在不突破上位法的前提下如何体现云南特色等是本次省《条例》修订必须着重考虑和解决的问题。
切实回应群众关切
专家建议:省《条例》修订要充分考虑新形势下土地利用方面确需解决的问题,从法律法规层面化解省、州(市)、县(市、区)、乡(镇)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土地管理方面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细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新规定新要求。总结今年土地行政及民事案件涉及的主要问题,从法律层面给出解决路径。
注重地方立法调研
专家强调:省《条例》修订必须按照《立法法》的规定的程序进行。为使省《条例》修订成果更符合云南实际、更具有可操作性,须全面深入开展相关调研工作。通过收集资料,省内省外综合调研,针对重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准确掌握需要解决的问题。在完成相关调研工作的基础上,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立足本省实际,修订完善省《条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