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推诉讼制度改革防冤案 以审判为中心
我国将推诉讼制度改革防冤案 以审判为中心
2016-01-23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admin
京华时报制图 杨佳宁
昨天,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今年政法系统将在全国普遍推开司法责任制等4项司法改革试点,对省以下法、检两院的内设机构进行改革,提高司法辅助人员的工资待遇,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近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就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全国政法机关要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提高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水平,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
重点做好五大领域预控
在昨天的会议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对过去一年全国政法系统的工作做了简单的总结。
据了解,今年政法系统将重点做好反暴力恐怖和维护政治安全、金融安全、网络安全、公共安全等5大领域的风险预警和预控工作。据介绍,受国际恐怖主义进入新一轮活跃期影响,我国面临的恐怖袭击风险上升。为防范、打击境内外涉恐分子的勾连活动,将强化边境和口岸的管控,严密出入境查控措施。推广使用危爆物品非接触式侦测、高清人脸动态识别、语音声纹识别等技术设备,强化对涉恐重点人员的动态管控。加大对二手手机市场、音像制品市场等排查整治,切断暴恐音视频流动链。
孟建柱介绍,一些网络借贷平台存在较大风险。针对这个问题,今年将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互联网金融领域专项整治,推动对民间融资贷活动的规范和监管。
此外,将研究制定同城市发展相适应的积极户口迁移政策,实现到2020年1亿左右农民工和其他常住人员在城镇定居落户的目标。户籍人员占比低的城市,应提高户籍人口比重。而对人口管理,将推动向实有人口、实在房屋为对象的动态管理模式转变。
普遍开展司法改革试点
孟建柱表示,今年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攻坚之年,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和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4项改革将在目前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国普遍开展试点。
由于东、中、西部情况差异大,因此在加强顶层设计的同时,鼓励各地大胆探索创新。针对一些地方法院、检察院内设机构过多的问题,最高法、最高检已经制定省以下法院、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方案,今年将重点推开设区市和县级的改革试点。针对司法辅助人员,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职务序列及工资待遇政策将推出,以综合管理类公务员为基本参照系,适当提高工资收入水平。
为解决案多人少的问题,在强化诉前调解、诉调对接外,将根据案件难易、刑罚轻重等情况,构建普通程序、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等相配套的多层次诉讼制度体系。将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中央政法委将会同政法各单位,抓紧研究提出具体的改革意见。此外还将研究提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方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后,选择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试点。在深圳、沈阳两个最高法巡回法庭之外,将适时增设巡回法庭。
公安方面也将推出多项改革。推进警务机制改革,在基层探索试行大部门制、大警种制度改革。组织开展警员职务、警务技术职务序列改革试点,制定执法勤务警员职务、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办法及晋升考核办法,实施警察招录培养制度改革,落实统一招录、分类招警、特殊招警等改革政策。推动公安编制管理改革,提高警察工资收入水平。
政法干部违纪一查到底
昨天的会议上,在提到政法队伍建设时,孟建柱提到了周永康、周本顺、李东生、奚晓明、马建、武长顺等腐败案件。孟建柱指出,这些人走到了党和人民的对立面,最根本的是丢掉了共产党人的理想信仰。
孟建柱表示,从干警违法违纪案件看,不正之风、腐败问题只是“表”,组织涣散、纪律松弛才是“里”。重点应放在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对冷硬横推、吃拿卡要、粗暴执法、欺压群众等顽症痼疾,开展集中整治。
“用权的人进了笼子,是因为权力出了笼子”,孟建柱表示,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收钱捞人甚至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要敢于碰硬、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孟建柱十大金句
◎“坚持把改革作为破解政法工作难题的根本出路,通过改革促进政法事业长远发展。”
◎“网络已成为信息传播的主渠道、生产生活的新空间、国家主权的新疆域。”
◎“我们身处大转折时代,需要运用未来的眼光、创新的思维去引领政法工作发展。”
◎“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期易成为安全事故高发期,需要我们更加注重风险意识的培养和风险源的控制。”
◎“对规则缺乏敬畏,必致灾祸!”
◎“创新社会治理的过程是实现社会善治的过程。”
◎“对因维权引发的维稳问题,首先把群众合法诉求解决好!”
◎“我们政法干部要尽快转变理念,大家一定要看到,律师事业发展程度,反映一个国家法治文明进步的程度。”
◎“周永康、周本顺、李东生等人走到党和人民对立面,最根本的就是放弃了主观世界改造,丢掉了共产党人的理想信仰!”
◎“用权的人进了笼子,是因为权力出了笼子。没有约束的权力是腐败的温床,防止腐败就要扎紧制度篱笆。”
□亮点解读
1 诉讼制度改革
防范冤假错案应以审判为中心
孟建柱指出,要把不认罪和认罪后又翻供的案件作为推进庭审实质化的重点,最大限度防范冤假错案发生。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起诉、审判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检验。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副院长、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顾永忠教授表示,过去之所以出现冤假错案,就是因为没有做到以审判为中心。庭审只是走过场,没有起到真正的作用,最后不可避免地就是产生冤假错案。应推进庭审实质化审理,不但证人要出庭,鉴定人员要出庭,侦查人员也应出庭。对于始终不认罪,或者之前认罪后来又翻供的,应严格实质化庭审,这样才能防止冤假错案。顾永忠认为,与普通证人相比,鉴定人员必须出庭,以此防止虚假鉴定意见。
2 认罪认罚从宽试点
从宽幅度和力度会比目前更大
昨天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提出,抓紧研究提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方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后,选择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试点。
孟建柱指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我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制度化,也是对刑事程序的创新,有利于促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也有利于节约司法成本,提高司法效率,有利于减少社会对抗。
顾永忠表示,之所以要试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因为案件本身是多元的,有重大复杂的,有轻微简单的,有本人认罪的,有本人不认罪的。在配置司法资源上,不应同样对待。对于认罪、轻微的简单案件,就可以用简单的方式处理。简单审理的同时,因为认罪态度好,也应从宽,“为国家节约了司法资源,就应该给他好处”。从诉讼原理和现实讲,都是一种客观上的需求。
北京律师协会会长高子程表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际上借鉴了“诉辩交易制度”。法律成熟的社会通常都有此项制度,我国虽然有宽严相济的政策,但需要出台详细的措施,既符合中国的国情也符合司法规律,这是人类法治文明的一种体现。与之前的法定从轻、减轻相比,灵活性会更大,罪名也有可能变更,从宽的幅度和力度会更大。“当然,像特别重大的、有可能判处死刑的、情节非常恶劣的,不应适用这种制度。”高子程说。 顾永忠认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应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在从宽方面有更明确的体现。像速裁程序一样,如果突破了现有法律,也需要经过立法机关授权。
京华时报记者 袁国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