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与互联网时代下的律师创新高峰共识会”在京召开
“法治与互联网时代下的律师创新高峰共识会”在京召开
2015-11-30 来源:正义网 作者:admin"法治与互联网时代下的律师创新高峰共识会"在京召开。闫昭 摄
正义网北京11月29日电(记者 闫昭)11月28日,“法治与互联网时代下的律师创新高峰共识会”在北京召开,聚焦“互联网+”时代律师创新问题。
“在‘互联网+’时代,律师依然是法治社会为民众提供法律服务的主体,律师是反映社会法治建设的‘晴雨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原巡视员扈纪华认为,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以推进法治的进步。同时,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具有被动性,需要跟随被服务者的需求来创新服务,从而,适应被服务者需求的自身创新尤为重要。
律师在法治时代、“互联网+”时代,如何创新?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教授指出,律师的创新主要有三个方面,即执业发展创新,执业方式创新,执业行为规范创新。其中,律师执业不仅仅是解纷,而且要参与到政府治理、社会治理中去,做更大的贡献。
“互联网有利于企业内部的法务工作者与律师之间的深度融合。”中国华融集团法务总监郭卫华说,大数据时代为公司从律师队伍中选聘法务人员提供巨大的便利,从而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互联网为律师行业注入了新的发展理念,提升了律师工作的效率。
广州启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曹乐余表示,现在法律服务行业最大的痛点,是法律服务的组织模式落后。大部分律师是“提成制”律师,我们需要从法律服务产业化角度实施“律师创新”。
目前,互联网已经成为律师展示自身风采的重要平台。随着法律电商的兴起,越来越多的律师面临新的选择。
本次会议由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律师业务研究所、方圆律政杂志、广州启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主办。来自高校、律所、媒体等领域的60余人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