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通江规范办酒席 70岁才能办寿宴等内容引争议
四川通江规范办酒席 70岁才能办寿宴等内容引争议
2015-08-06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admin法制网记者 马利民 法制网通讯员谭明涓
四川通江县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公职人员和群众操办酒席的通知》规定,在网络引起争议。
8月5日,记者来到通江,中共通江县委宣传部分管外宣的张光明副部长针对网友质疑回应记者:“该《通知》中虽有个别提法不科学,但主要目的是严格党员干部管理,虽然对此事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但是县委县政府决心下定,坚决刹住滥办酒宴的不良风气,以良好党风政风引导社会风气”。
为何出台引人争议的《通知》
记者查阅通江县政府网站获悉,该《通知》发布于7月24日0时30分,这份由通江县委办公室和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发出的《通知》,除了对国家公职人员酒席范围界定进行了规范外,还对农村和城镇居民允许举办的酒席范围进行了界定。
通江对外宣传办公室人员告诉记者,近期群众反映各乡镇和城区酒席泛滥,自身不堪重负却又束手无策,因此,为了杜绝不正之风的蔓延,通江县空山乡就引导各村(社区)因地制宜制定村规民约,让酒席操办合情、合理、合规。
记者了解到,各村(社区)通过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制定了规范酒宴操办的类型、范围、规模等相关内容,各村(社区)相继成立“红白理事会”,对操办酒宴进行监督管理。张部长说,“必须下定决心,也有决心把这个事情做好,有一起查一起。”
通过近段时间的明察暗访,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操办酒席的情况较往年已有明显好转,群众对此反应良好,但是居民操办酒宴的行为已有愈演愈烈之势,金额越来越多,频率颇高。
当地村民闫怀菊告诉记者说:“前几年自己家过事别人送的200,现在别人家办事还情400——500元,我昨年走人户都送了2万3千多,我们是靠做小工挣钱,这就相当于一个人一年的收入。”
《通知》:严厉处罚违规操办酒席
记者在通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上看到《通知》对操办酒席申报范围作出了明确:农村和城镇居民酒席申报范围界定为婚嫁酒、丧事酒、寿酒。
其中婚嫁酒由本人或父母提出申请,必须提供结婚证明;丧事酒由子女、配偶或直系亲属提出申请。
而办寿酒则要求老人年龄70周岁及以上,每间隔十年可操办一次(即年龄70周岁、80周岁、90周岁、100周岁,以此类推),还必须以身份证或户口簿为准。
《通知》还明确,除以上三类酒席外,乔迁、升学、满月、参军、开业、钉门、立碑、过关、谢师等一律不允许操办酒宴。通江县居民罗晓明说:“有的人一年办两三次,给自己父母办寿后,还给岳父岳母办,然后还给小孩子办。门市升级、当兵、贺房、满月等都要办。”他说正事可以办,比如说儿子结婚、嫁女、丧事这些就可以办。
农村和城镇居民不按规定申报违规操办酒席的,村(社区)按《村规民约》进行严厉处罚。烟草公司退休工人伏心健说:“确实有人无论哪种情况都在办,送礼金额也越来越多,这真的是一种不良现象,甚至是一种攀比,应该制止,进行严厉打击。” 李女士感叹说:觉得还是有好处,首先现在部分人把来的宾客多少,收入多少看成了衡量一个人人缘的标准,很多人可能背地里不想去随礼,但是碍于情面,不得不去,最初的情谊都不在了,有的人可能太忙没去,结果得罪了办事的一方。还有办事无意间让大家有了攀比,利息也越来越高,你送我一百,我回你两百,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很大的负担。特别是每年的正月腊月,九月升学,工资都不够走人户。有的人碍于情面,随了很多礼,亏了很多钱,只能没事找事捞回来,什么参军,乔迁,退休,谢师…让人哭笑不得。估计在这样下去,以后小朋友都要办八岁大寿。个人觉得,结婚是喜事,满月是新生,六十为甲子,丧事是终结,除此之外,实在没必要操办!
属于巧立名目滥办酒席的,除按《村规民约》处罚外,纪检监察、工商、卫计、公安等部门要按相关规定从严、从重、从快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是否违背依法行政
有人认为是政府管得太宽,有人认为执行困难,也有人赞成。据记者了解,这是巴中出现的首例以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赋予的法律权利来规范农村自办宴席的行为。在2014年9月27日空山乡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全票通过了《空山乡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农村操办酒宴的意见》,《意见》要求各村采取“村民自治”和“一事一议”等方式,把制止滥办宴席纳入《村规民约》,实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张部长告诉记者说,这个《通知》并没有什么法律法规依据,不涉及政府越权问题,只是因地制宜地对不正之风进行引导,对于这种现象要听到老百姓的呼声,要有人敢于试水,遏制不良风气。
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胡颖廉认为,作为基层的行政机构,对规范百姓社会风俗来讲,这种做法有其可取之处。自己曾经到过川渝一代调研,发现当地的一些宴请习俗,“盖房子,盖一层办一次酒,考大学考没考上都办酒,复读了又办酒。”胡颖廉说,基层党组织进行社会治理,是其职能之一,从这个角度来说,当地政府的做法是可取的。
“《通知》等于管了本不属于行政机关管理的事情。而且,法律规定的设立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最低层面是规章,而县级政府无制定规章的权力。因此,地方政府在出台规范性文件时一定要有法律依据。”王才亮说。
张部长告诉记者,90%的老百姓都支持,而且乡政府的指导意见是建立在尊重当地风俗习惯上的,在执行过程中,还要视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记者采访的几位市民都表示强烈支持。现在祝寿、生日、升学、结婚、、、、、、各种宴席泛滥成灾,应该治一治!
但是也有人认为,政府可以倡议引导,不应该以行政文件的形式规范,70岁才能办寿宴,10年只能申请一次,有点荒唐。并且相关部门在执行这个文件规定的过程中缺乏可操作性,侵犯了公民的民主自由权利,弊大于利,不可取。
短评
通江县有关规范操办酒席的规定出台后,在社会上引发了广泛的议论。叫好者有之,反对者亦有之。
从通江县官方的回应可知,这项规定无疑有着杜绝不正之风、遏制不合理的“人情消费”的良好的动机。但值得推敲的是,这项规定是否超越了政府的权力边界?
依据行政法原则,任何行政权力的行使必须遵循职权法定原则,法无授权不可为,这是依法行政必须遵循的基本法治思维。如果说该规定规范国家公职人员行为,还算得上有某些依据,那么对普通群众来说,其制约的依据何在?民事法律还有一个原则,即法不禁止即可为,没有任何一条法律法规规定普通群众不可以按自己的意愿办酒席,那么这个规定是否涉嫌侵犯群众的民事权力?是否涉嫌越权设立行政审批事项?
采访中可以感受到,不少群众对规范操办酒席是支持的,移风易俗也无疑是良好的动机,但这本来应该属于乡规民约群众自愿的范围,政府倡导则可,用政府规定来体现是否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