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法院21条意见强化海事司法职能
上海海事法院21条意见强化海事司法职能
2015-04-09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admin
服务保障海洋强国、上海自贸区、国际航运中心建设
上海海事法院21条意见强化海事司法职能
据介绍,上海海事法院近年来每年收案2500件左右,其中航运金融等新类型案件不断增多,船员劳务纠纷等案件矛盾化解难度不断增大。为充分履行海事审判职责,该院经过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反复分析论证,最终形成了该《意见》。《意见》共21条,从把握总体要求、明确主要任务、突出重点领域、完善工作机制四个方面,对上海海事法院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海事审判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意见》提出,要自觉将海事审判工作融入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及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思考、谋划和实践。着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构建良好航运法治环境,为全国海事审判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上海司法经验。依法妥善解决涉诉纠纷和提供司法服务,积极稳妥地创新和实施各项司法举措,努力通过每一起案件的公正审理,彰显海事司法的服务保障功能。
《意见》强调,要积极应对复杂国际经济金融形势,审慎处理涉船企、船员和船舶案件中的突出矛盾,加强对船员群体的司法保护,促进航运市场保持健康活力。深化服务海洋强国战略,积极行使海事司法管辖,加强海洋环境司法保护,探索海洋环境公益诉讼,促进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加快推进上海自贸区和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促进航运服务能级提升,服务航运金融产业发展,保障枢纽型、功能型航运中心建设,促使更多符合条件的船舶在“中国洋山港”登记。着力保障“一带一路”战略,积极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和良好投资营商环境,充分行使涉外司法审查,自觉遵循国际通行规则,优化涉外争议裁判方法。
记者注意到,《意见》还着重提出了完善海事审判依法服务保障国家战略的十大工作机制。具体包括强化海事司法需求动态研判、完善和落实诉权行使保障、推进建立专业类案件专项审理、完善审判权运行和管理、深化重大案件和精品案件审理、多元化解决纠纷、派出法庭服务功能提升、融入航运建设协作联动、司法公开和司法宣传、高素质海事司法人才队伍建设等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