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可根据住建部处罚信息禁止房产商拿地 住房开发及销售情况要主动公开
国土部可根据住建部处罚信息禁止房产商拿地 住房开发及销售情况要主动公开
2015-03-28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admin法制网北京3月27日讯 记者 郄建荣 在查处房地产开发和交易过程中存在的严重违法违规问题时,国土资源部和住建部将联运。两部今天联合发布《关于优化2015年住房及用地供应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国土资源部可以根据住建部提供的处罚信息,禁止房产商拿地。
通知表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棚户区改造年度任务所需用地应保尽保。住房供应明显偏多的市、县,或在建住宅用地规模过大的市、县,应明显减少住宅用地供应量直至暂停计划供应;住房供求矛盾比较突出的热点城市,应根据市场实际情况有效增加住宅用地供应规模;引导未开发房地产用地转型利用,用于国家支持的新兴产业、养老产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等项目用途的开发建设。
两部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依法依规,强化房地产开发全过程的联动监管,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对在房地产开发和交易环节中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违反有关资质管理规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供的处罚信息,限制或禁止其参与新出让房地产用地的竞买。”通知说,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及时将在土地市场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信息告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依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予以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注销其资质证书。
通知提出,市、县住房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和住房用地供应年度计划的完成情况,调整房地产项目的土地用途、改变套型结构等规划建设条件的情况,以及住房开发建设和销售情况,要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责成整改,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两部表示,对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责成整改,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