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环境公益诉讼基本支出需20到30万 经费不足致环境公益诉讼叫好难叫座
一起环境公益诉讼基本支出需20到30万 经费不足致环境公益诉讼叫好难叫座
2015-03-27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admin法制网北京3月27日讯 记者 郄建荣 作为环保部直属的社团组织中华环保联合会已经成为环境公益诉讼的主力军。中华环保联合会今天透露,2014年,该会共提起环境公益诉讼8起,今年提起了3起环境公益诉讼。但是,经费不足等已经成为制约环保组织开展环境公益诉讼的重要原因。
今年是新环保法的实施年,根据新环保法规定,全国大概有700多家环保组织具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资格。但是,至今,只有两家环保组织提起了4环境公益诉讼,一家是自然之友,提起了一起环境公益诉讼,另一家是中华环保联合会,提起3起。
对于新环保法实施并没有引起环境公益诉讼“井喷”,中华环保联合会副秘书长吕克勤告诉法制日报记者,主要是受制于经费不足等。“一个典型环境公益诉讼案件需要费用20到30万,主要是用于取证,调查,支付诉讼费、鉴定费等。”吕克勤说,特别是鉴定费很高,有的要到30万。他表示,再加上多次到现场取证、调查,差旅费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中华环保联合会法律中心副主任马勇表示,一些环保组织包括中华环保联合会连基本的运营费用都没有,再拿出钱来做环境公益诉讼难度很大。他说,一些环保组织归属于地方,“地方环保组织能不能顶住地方压力进行环境公益诉讼也是一个难点。”马勇说,还有一些技术问题,比如环境公益诉讼损害赔偿资金的归属问题,“在相关司法解释中没有对此做出规定,是归财政,还是放到基金会,各地做法不一。”马勇认为,新环保法虽然赋予部分社会组织环境公益诉讼主体资格,而大部分环保组织由于资金不足、专业人员欠缺等原因没有能力开展环境公益诉讼。他表示,对环保组织而言,环境公益诉讼虽是机遇,但更多的却是挑战。
马勇表示,以上原因再加上社会组织开展公益诉讼缺乏有力支持致使环境公益诉讼面临叫好不叫座的尴尬局面。
中华环保联合会认为,目前,运用司法手段维护环境权益仍然困难重重。许多公众在遭受污染侵害时,因为惹不起、拖不起、花不起等原因,不想、不敢甚至不能通过司法手段进行维权,导致环境污染纠纷单纯依赖行政处理的现象突出。同时,环境信息公开渠道不畅通,“地方保护”仍是环境维权的瓶颈。
为唤起更多的公众特别是污染受害者合理合法的进行环境维权,中华环保联合会今天正式发布了《公众环境公益维护指南》动画短片。该片向公众介绍了我国新环保法的要点以及环境污染维权的合法途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