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总规范对外支付费用转让定价管理 防止跨国避税堵塞税收漏洞
税总规范对外支付费用转让定价管理 防止跨国避税堵塞税收漏洞
2015-03-21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admin法制网北京3月20日讯 记者蔡岩红 国家税务总局今天对外发布公告,进一步明确企业向境外关联方支付费用的基本原则、管理要求以及税务机关追溯调整年限等相关问题,要求企业向境外关联方支付费用应当符合独立交易原则。从而防止跨国避税,堵塞税收漏洞。
公告明确,企业向境外关联方支付费用应当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其与关联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以及证明交易真实发生并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相关资料。
“公告的另一个亮点是首次在中国提出了从受益性角度分析劳务费支付的合理性。”上述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国企业向境外关联方支付的费用中劳务费占了很大比重,其中有的劳务或服务项目是企业不需要且不能为其带来直接或间接经济利益的劳务。为此,公告提出在判定劳务费支付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时,应进行受益性分析,即分析企业接受的劳务是否能够为其带来直接或间接经济利益,并明确企业接受关联方提供的不能为其带来经济利益的劳务而支付的费用,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