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违纪违法案件“零容忍”
严查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违纪违法案件“零容忍”
2015-03-06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admin法制网北京3月6日讯 记者王开广 水利部近日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防范廉政风险的指导意见》称,要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惩治腐败行为,注重从建设项目监督检查中发现案件线索,从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背后挖掘和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意见从加强制度建设、加大执行力度、实行政企分开、落实建设资金、规范招标投标、完善建管模式、加强资金管理、严格失信惩戒、加强群众监督、强化监督监察等十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意见明确,水行政主管部门作为水利工程建设监管主体,不得直接履行项目法人职责。与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施工、监理等企业应尽快改制脱钩,未改制脱钩的原则上不得参与由该水行政主管部门直接管理水利工程的投标;凡是已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地方,依法招标的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全部进场交易,大力推行电子招标投标,加强标后动态监管,保证招标投标阳光透明、公平公正。
近年来,随着大规模水利建设全面推进,中小型水利工程(总投资3000万元以下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强度大幅度增加,已占全部水利投资70%以上,工程项目多、建设任务重、实施基层化、监管难度大,廉政风险不断加大。